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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苏天山养老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高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对水渡口大道北侧、曦园街东侧地块(清河新区天山养老项目)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水渡口大道北侧、曦园街东侧地块(清河新区天山养老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淮安市清江浦区水渡口大道北侧、曦园街东侧地块(清河新区天山养老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河街道河畔社区水渡口大道北侧、曦园街东侧,东至翰香美苑小区、南至淮安市一院清河新区分院、西至曦园街、北至清城创意谷商住区,共计占地面积12421㎡(约18.62亩,另外代征收绿化带面积2144㎡),中心经度:119.103505,中心纬度:33.616238。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村庄,隶属于淮安市楚州区徐杨乡老坝村,现为清江浦区清河街道河畔社区管辖,2006年规划拆迁后一直闲置,2012-2017年期间该地块东侧一部分作为翰香美苑小区建设项目部使用,建设完成后临时建筑物被拆除。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没有工业企业入驻,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土壤无异味、无污染痕迹。。
二、调查结论
根据 阶段现场踏勘、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 7 个点位的土壤快筛结果进行分析,该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社会福利用地(A61)继续开发使用。
三、建议
(1)因场地已平整并准备开发使用,场地使用过程中需对本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等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避免出现次生污染。
(2)场地使用过程中需对本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避免出现次生污染。
(3)应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对开发建设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
(4)本次调查的采样方案与风险评估均是以该地块现有的规划为基础开展的,若该地块规划用途出现变更时,必须重新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5)调查地块开发过程中发现异常需补充检测。
淮安市清河新区天山养老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pdf